选调生的相关政策
选调生是指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(以下简称选调生)到基层乡镇机关工作,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,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。
1、选调的原则:遵循按需选调、竞争择优、结构合理、加强培养、动态管理、注重使用的原则,采取本人自愿报名、高等院校党组织推荐、市委组织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
2、选调对象和条件:选调的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品学兼优的大学本科生、硕士和博士研究生,主要选调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的中共党员、优秀学生干部和“三好学生”。主要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(1)政治素质好;(2)发展潜力大;(3)学习成绩优良;(4)身体心理健康。
3、选调生工作的负责部门为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,有关选调生的其它政策请到网上查阅文件《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< 重庆市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渝组发〔2005〕9号)
|